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2023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副主任方新辉为组长的调研组,对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4月7日,县人大调研组组织召开了调研座谈会,专题听取了县审计局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总体情况和县财政局、县交运局等9个被审计重点单位审计整改情况的汇报,各单位对当前整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整改措施进行了深入剖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9日,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向县政府提出审议意见。截止2023年3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政策落实跟踪、公共投资、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等审计整改所涉及的共2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3个,整改到位率85.19%,还有4个问题未全面整改到位、仍需要继续整改。
调研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县委审计委员会专题听取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一体推进省委巡视和县委巡察指出的审计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县政府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健全长效机制。二是县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整改监督,巡审联动形成整改合力。向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发出《整改督办函》,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指导;以省委巡视和县委巡察整改为契机开展2018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回头看”,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查室开展2021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三是各被审计单位都很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问题原因,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取得明显成效。如县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加强财会监督、深化绩效管理,落实新增200万元以上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开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良好。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被审计项目整改需持续加力
如2020年中央直达资金城区灾后恢复、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两项指标结余资金80.262万元仍未支出;2020年5月下达三阳镇洪氏宗祠消防工程215万元资金指标至今年3月底还有72.76万元未支出;在2021年专项债项目中,新安江百里大画廊(王村至南源口段)生态旅游综合提升工程项目,2021年新增专项债9000万元,因征地拆迁、环评、林地审批没完成,到2023年3月底有2589万元未支出;县融资担保公司投资北京新安万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有122万元未收回。
(二)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审计仍需加大力度
项目施工图设计把关、清单控制价审核、工程造价控制“三不严”问题是整改的难点。如2022年度的53个清单控制价审核项目送审23.53亿元,调整1852个单项,核减1.31亿元,核增6624.36万元,净核减6478.25万元,调整单项和净核减额依然较大。富堨镇园艺场徽文化产业园地块土地平整工程项目送审22.45万元核减12.72万元,核减率达56.66%。2022年度完成的19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10个500万元以上项目审计发现问题25个,涉及金额104.29万元;9个500万元以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26个,涉及金额30.3万元,有3人被问责。
(三)财政财务管理水平需提高
县财政及有关预算单位对大多数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但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有的项目虽已进行绩效评价,但由于建设周期长或受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等影响,有的无法实施不得已进行调整,导致绩效不高,绩效评估结果未得到充分运用。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持续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各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原因,真改实改,改出实效,有针对性建立和完善制度,建立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职责,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销号闭环机制,确保一个不落、见底清零。持续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总结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的好做法并长期坚持。被审计单位及时做好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审计整改重点
针对政府公共投资审计中存在的工程造价核减数额居高不下、项目推进慢、资金结转多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从规划设计入手,结合项目实施环境和群众期盼,做到科学规划,避免设计缺陷造成项目实施“翻烧饼”。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实施进度监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要加大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重大决策落实、重点支出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
(三)落实审计整改成果,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各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将审计结果应用到年度预算编制和日常管理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做到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屡审屡犯。县财政部门要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预算执行中需调整预算的要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要全面开展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
一、基本情况
2022年8月19日,歙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向县政府提出审议意见。截止2023年3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县本级预算执行、县直部门预算执行、政策落实跟踪、公共投资、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等审计整改所涉及的共27个问题,已整改到位23个,整改到位率85.19%,还有4个问题未全面整改到位、仍需要继续整改。
调研组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一是县委审计委员会专题听取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一体推进省委巡视和县委巡察指出的审计整改不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县政府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健全长效机制。二是县审计部门依法开展审计整改监督,巡审联动形成整改合力。向未完成整改的单位发出《整改督办函》,加强对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指导;以省委巡视和县委巡察整改为契机开展2018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回头看”,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督查室开展2021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三是各被审计单位都很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按照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查找问题原因,组织开展整改工作,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取得明显成效。如县财政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加强财会监督、深化绩效管理,落实新增200万元以上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开展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被审计单位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总体良好。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被审计项目整改需持续加力
如2020年中央直达资金城区灾后恢复、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两项指标结余资金80.262万元仍未支出;2020年5月下达三阳镇洪氏宗祠消防工程215万元资金指标至今年3月底还有72.76万元未支出;在2021年专项债项目中,新安江百里大画廊(王村至南源口段)生态旅游综合提升工程项目,2021年新增专项债9000万元,因征地拆迁、环评、林地审批没完成,到2023年3月底有2589万元未支出;县融资担保公司投资北京新安万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尚有122万元未收回。
(二)政府投资等重点领域审计仍需加大力度
项目施工图设计把关、清单控制价审核、工程造价控制“三不严”问题是整改的难点。如2022年度的53个清单控制价审核项目送审23.53亿元,调整1852个单项,核减1.31亿元,核增6624.36万元,净核减6478.25万元,调整单项和净核减额依然较大。富堨镇园艺场徽文化产业园地块土地平整工程项目送审22.45万元核减12.72万元,核减率达56.66%。2022年度完成的19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10个500万元以上项目审计发现问题25个,涉及金额104.29万元;9个500万元以下项目审计发现问题26个,涉及金额30.3万元,有3人被问责。
(三)财政财务管理水平需提高
县财政及有关预算单位对大多数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工作,但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有的项目虽已进行绩效评价,但由于建设周期长或受项目前期准备不足等影响,有的无法实施不得已进行调整,导致绩效不高,绩效评估结果未得到充分运用。
三、意见和建议
针对上述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研组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持续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各被审计单位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审计查出问题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原因,真改实改,改出实效,有针对性建立和完善制度,建立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职责,建立健全问题整改销号闭环机制,确保一个不落、见底清零。持续开展审计整改工作“回头看”,总结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形成工作合力的好做法并长期坚持。被审计单位及时做好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审计整改重点
针对政府公共投资审计中存在的工程造价核减数额居高不下、项目推进慢、资金结转多等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和组织实施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从规划设计入手,结合项目实施环境和群众期盼,做到科学规划,避免设计缺陷造成项目实施“翻烧饼”。要加强对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实施进度监管,严格控制工程造价。要加大对县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重大决策落实、重点支出等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
(三)落实审计整改成果,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各被审计单位要切实将审计结果应用到年度预算编制和日常管理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做到举一反三,避免同类问题屡审屡犯。县财政部门要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对预算执行中需调整预算的要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要全面开展专项资金的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