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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县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
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2023-05-19 17:03信息来源:歙县人大办 责任编辑:歙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安排,4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方新辉带领调研组,就我县2022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深入郑村、富堨、北岸等乡镇,实地查看望丰项目、城西园区污水处理中心、天台山养殖场、白杨村污水处理点、和泰国际城生活污水排口等现场,并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优为核心,积极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狠抓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2022年,我县成功创建国家第六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获省政府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督查激励。
    (一)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一是大气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PM2.5平均浓度19.8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39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59天,优良率98.6%,全省排名第二。二是水环境质量状况。2022年,全县2个国控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均值达到Ⅲ类及以上标准。2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及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新安江街口生态补偿考核断面联合监测P值月均值为0.70,为开展考核以来最低值。三是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全年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等不良影响事件,土壤环境质量保持总体安全。
    (二)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有力有效。一是污染防治攻坚推进有力。聚力攻坚,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争取中央项目资金对县经济开发区26家企业开展VOCs(挥发性有机物)深度治理,持续加强秸秆禁烧、建筑扬尘、餐饮油烟和移动源污染防治管控,切实筑牢大气污染防治防线。通过实施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整村推进、城乡雨污排口治理等项目,稳步提升水环境质量。持续推进涉镉等重金属污染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获准实施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全力保障土壤环境稳定。二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有效。持续推进“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9个问题、省专项督察交办18个问题、自行排查的14个问题,全部完成验收并销号,花山谜窟-渐江风景名胜区问题整改入选正面典型案例。三是常态化监管执法精准有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10起环境违法行为,其中9起为行政处罚案件,共计罚款57万余元。1起为我县首例污染环境罪案件,移送起诉后三名涉案犯罪人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落实管行业管安全责任,共开展隐患排查行动29次,发现一般隐患60处,责令现场整改43处,限期整改17处,下达整改通知33份,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四是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构建推进有序。制定《歙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进智慧化、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建成城西园区大气精细化监测监控预警平台,对涉气企业进行实时监测监控。强化社会监督,定期开展环境信访隐患专项排查。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大气污染防治压力较大。一是工业废气污染问题仍然凸显。城西园区废气扰民信访投诉较多,部分涉VOCs企业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到位,治理设施仍有改进提升空间。二是扬尘污染治理仍需重视。部分建筑工程、道路施工项目扬尘污染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还存在裸土覆盖不及时、不到位,渣土运输路面抛洒、带泥上路等共性问题。三是秸秆焚烧问题屡禁不止。秸秆综合利用特别是菊花秆综合利用方式、能力水平有待提升。部分乡镇秸秆禁烧工作重视程度和人员投入均有所下降,村级常态化、网格化巡查工作落实不到位,露天焚烧小火点仍然较多。
    (二)水污染防治存在短板。一是部分断面水质仍不稳定。受极端天气、污染排查不到位、涉水项目水保措施未落实等因素影响,我县部分考核断面水质存在单月超标问题,甚至有的断面单月达到了劣V类。此外,2022年少数河段还出现了一定规模的蓝藻。二是部分项目执行率偏低。部分水生态治理项目因前期谋划深度不够、手续多,项目建设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出现实施进度慢、报账不及时等情况,导致资金执行率偏低。三是城区部分污水管网建设不完善。徽州古城核心保护区部分区域无法雨污分流,新洲、旸村等城中村较多区域管网未全覆盖,和泰国际城污水管网受损,排污沟部分裸露,造成生活污水直排,被居民投诉。四是农村污水处理任务艰巨。已建成的部分污水处理站点因缺乏专业的管护人员和运维经费,存在建而不运、运而不管现象。部分农村住户因地势落差等限制,未能做到应收尽收。目前我县污水处理率仅为22%,后期治理任务比较重。
   (三)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仍需攻坚。对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和环保督察“回头看”和长江经济带环境警示片等反馈提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按要求完成了整改销号,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一些薄弱环节仍需引起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2022年第三季度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就披露了2个养殖场养殖污染环境问题,目前已完成退养及内外环境清理和山塘清淤,计划6月底前完成验收销号。养殖污染问题在我县较为突出,需要大力推动养殖业高质量发展和粪污资源化利用。
    (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与能力有待提升。一是生态环境执法力量薄弱。目前,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共6人,其中1人属兼职,1人今年退休,相对于歙县工作体量,执法力量严重不足,造成工作上被动。二是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仍待健全。监测、督察、执法及信息化等监管能力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生态环境保护统筹能力不足,执法监管力度仍需加大。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坚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持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扎实推动环保工作部署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村的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努力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压紧压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履行好社会、环保、经济多重责任。
    (二)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战。紧盯园区废气污染问题,加强园区废气治理项目谋划,加大低效废气处理设施技改力度,推进源头减排降污。压紧压实相关部门、园区、周边乡镇、村(社区)责任,多措并举做好信访投诉工作。加大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路检路查抽测执法频次,持续开展扬尘、移动源污染排查整治。狠抓秸秆综合利用,及时制止和查处露天焚烧行为,做到以用促禁,疏堵结合。紧盯断面水质问题,落细落实管控措施,确保水质持续保持优良。持续强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提升整体资金执行率。完善城区雨污网管建设,加大网管排查检测和修复改造力度,对古城区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污水收集,持续加强蓝藻应急防控及枯死水草打捞处置。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积极争取筹措资金,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治,确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坚持“防控治管”四位一体和多污染要素协同防治,持续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加快推进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质效。坚持对标对表,聚焦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突出环境问题、长江(安徽)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农业面源污染、水环境整治等问题,按时间节点,从严从实,落实督查调度、验收销号等机制,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的建设,提高承载生态环境保护的能力,不断完善监管功能,提高现代化监测水平,助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四)强化部门联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县经开区管委会职能作用,灵活运用提醒、函告、约谈等方式,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违规问题,有效减少园区企业环境违法风险。强化乡镇执法赋权,以正在开展的乡镇放权赋能工作为契机,将部分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权限下放到乡镇,切实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问题。如,将秸秆禁烧行政处罚权赋予全县28个乡镇政府,切实解决违法焚烧秸秆打击不及时问题。进一步统筹环委会各部门职能作用,完善联动协作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增强执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形成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的强大合力。加大资金投入,加强监察、监测队伍建设,不断完善环境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切实提高防范和处置环保突发事件能力,助力县域治理现代化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