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9年9月,黄山市颁布了全省首部农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为进一步推动《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5月至6月,歙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同县农业农村局、县歙茶产业发展中心等单位组成调研组,深入农药批发经营网点、茶菊果蔬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开展《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随后召开专题座谈会,重点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征求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条例》实施情况
《条例》颁布五年来,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着力加强农药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有效减少了农药使用量,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农产品安全、优化生态环境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撑。2021年—2023年,全县农药使用量分别为1268吨、1246吨和1228吨,呈减少态势。2023年,茶叶样品欧盟标准达标率96.60%,国标达标率99.38%,分别较2020年提高23.1%和2.78% ;农村“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中向好。
(一)突出宣传教育,学法用法氛围浓厚。强化政策指引。围绕《条例》贯彻实施,先后制定出台《歙县到2025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歙县全域茶园病虫害绿色防控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歙县菊花(黄山贡菊)高质量发展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政策文件,做到目标任务明、责任清单细、具体措施实。深入宣传培训。举办《条例》学习暨农药监管、经营能力提升、茶菊绿色防控、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及豇豆种植户质量安全监管等培训,充分运用官方“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和小喇叭、广播、标语等方式,结合驻村夜访、“三下乡”等深入宣传,发放《茶菊园绿色防控知识》《告全县农资经营户一封信》明白纸,营造依法经营、使用、管理农药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监管有力。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歙茶产业发展中心、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等部门和乡镇积极配合,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检查和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及经营禁用农药等违法行为。五年来,累计开展农药市场各项专项整治20余次,检查农药经营门店10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400余人次,查处结案农药案件20起,罚没款7万余元。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在豇豆、韭菜、芹菜等农药残留突出问题上排查风险,落实管控措施,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三)突出日常监管,经营管理逐步规范。建立网格管理体系。编制《歙县农药网格化管理服务责任清单》,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强化农药全流程监管、实名制购买、科学化使用,确保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安全。推进定点调查监测。指导桂林、王村、深渡、杞梓里、街口5个乡镇开展农药使用调查监测,为农药科学使用、安全使用、减量使用提供支撑。实施农药集中配送。我市在全省率先构建“七统一”(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价格,统一管理,统一回收与处置,统一财政补贴)农药集中配送体系。2019年以来,全县110个农药配送网点累计采购销售配送高效低毒低残留及生物农药数量1294.84吨,回收农药废弃包装物数量(瓶和袋)数量8309万个。数字赋能农药安全。全县134家农药经营单位全部进入安徽省农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经营主体平台上报率100%,逐步实现农药经营、使用、废弃物回收与处置等环节全过程数字化、智能化监管。严格实行目录管理。对标执行《黄山市农药安全使用指导目录》,重点监管国家明令禁止在茶叶、菊花、中草药、蔬菜、水果等作物上使用的16个品种。
(四)突出绿色防控,示范带动效应显现。高水平打造专业队伍。强化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技术培训,培养专业技术人员、农药经营业主、新型产业主体和种植大户、职业农民等一批管理人才队伍,完善绿色防控技术规程,指导农户科学选药用药。高标准建设示范基地。通过绿色茶园生态补偿、茶园“六统一”管理、“三化”茶园菊园、山核桃“四统四禁”生态管理试点等项目实施,大力推广“诱虫黄板+生物农药+生态农艺”模式,建成生态示范基地8800亩。通过示范推广应用,农药使用量较基期下降30%以上,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率达90%以上。
二、存在问题
(一)《条例》宣传指导还有短板。深山区、边远村户农药安全宣传不够深入;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兼职较多,服务水平和指导能力弱化;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主体带动面不大;农村劳动者大多为高龄低学历群体,质量兴农、绿色环保的意识不强,加剂量喷施和使用禁限农药、过度使用除草剂、丢弃农药包装物等现象时有发生,生物农药推广使用程度不高。林业防治用药废弃物未纳入统一回收处置。
(二)监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业农药执法只有3人。赋权乡镇5种农药监督目录事项已经一年多,乡镇执法队伍组建、培训和执法装备配备等没有及时跟上,乡镇常态化执法普遍缺失,还是以配合县执法为主。赋权承接好的徽城镇,综合执法大队编制8人,目前仅1人在岗,其他6人都安排在其他岗位上。
(三)农药整体配送市场下滑。农户对非配送农药需求较高,网上等非配送农药销售冲击较大;政府配送补贴不能及时到位,影响经营主体配送申请积极性,配送农药市场下降到四成左右。部分网点经营者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存在电子销售台账、配送农药专柜建立不到位情况。
(四)农残控制有待持续发力。茶菊套种、果茶套种、化学除草导致茶叶农残仍有检出,与全域无农残要求还有距离。少数花农因过度频繁使用农药,菊花农残超标时有发生,豇豆、韭菜等重点管控蔬菜农残控制没有形成长效机制。
三、意见建议
(一)加大宣传,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持续加大《条例》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和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对《条例》及其配套管理办法的认识和理解。组织保障压责任。印发《歙县宣传贯彻〈黄山市农药安全管理条例〉实施方案》,明确各地各部门职责分工,进一步推动《条例》在歙县落地落实;多措并举促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深入浅出的专题宣传,不断扩大《条例》的知晓面及影响力。
(二)细化措施,进一步强化农药监管执法。执法监管再强化。要强化抽查、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完善电子台账系统实名制管理制度,加强农药采购和农药经营监管,探索网上农药监管有效方法,确保农药产品质量,严厉打击查处销售假劣农药、高毒高残留等禁用农药的非法经营行为。配送体系再健全。将林业防治农药列入配送目录,完善配送机制,健全智慧监管,优选农药目录,提高配送份额,保障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补贴,推进农药连锁经营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保障农民用上质优价廉农药。回收处置再完善。高度重视林防农药废弃物和过期农药的处理,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人畜安全,保护农业、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
(三)科学规范,进一步加大绿色防控力度。强化业务指导。科学指导农民广泛使用生物防治,采用理化诱控技术;合理选药用药,推行科学安全用药。下大力气培育农药经营网点、龙头种植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社会技术力量,扶持建立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不断提高病虫害防治水平。推进绿色防控。深化与安徽农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合作,实施化学农药减药行动,积极推广绿色防控措施。优化“粘虫黄板+生物农药+生态农艺”和“四统四禁”生态管理技术模式,持续推进全域茶菊果绿色防控。加快转型升级。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支持规模化、标准化种植,鼓励精耕细作,减少除草剂使用。各乡镇要积极建立示范片区,引领带动绿色防控大面积推广应用,促进全县农业绿色转型现代化发展。
(四)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农药监管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市场监管和供销部门要协作配合,农业、林业部门要强化内部职责和人员分工管理,形成工作合力;乡镇农业技术推广和监管执法人员要回归主责主业。加强能力建设。充实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法力量,确保执法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快赋权后乡镇专业化执法队伍建设,促进基层一线实现常态化执法监管。确保工作经费。县政府要落实农药监管执法工作经费,保障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