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家庭教育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在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县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采取开展自查、实地察看、座谈交流等形式,于5-6月份先后深入徽城、深渡、雄村、森村等乡镇社区(村)及各类型学校、部分单位家庭教育指导基地,就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未成年人分布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底,我县未成年人有0-3周岁儿童5650人;4-6周岁儿童10689人;小学在校学生19154人;初中在校学生10319人;普通高中在校学生6313人;中等职业教育在校学生4968人(行知学校在校生3433人、徽州师范在校生1535人),上述合计57093人。全县现有各类学校64所(不含6家民办幼教点及已停办无学生的现代职业学校)。
二、工作亮点及成效
自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家庭教育纳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中,在普法宣传、建章立制、教育引导、关爱帮扶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初步构建起多方参与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格局,主要工作亮点及成效有:
(一)加强组织领导,家庭教育促进长效机制逐渐形成。一是规划引领。按照省、市家庭教育工作部署,2023年3月出台《歙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年-2030年)》,把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健全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促进儿童健康成长确立为今后一个时期家庭教育根本目标。同月,县妇联牵头14家单位联合印发《歙县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构建起由教育、妇联、关工委共同牵头,其他部门共同参与的规划实施领导协调机制,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推进家庭教育规划实施落地。二是政策支持。先后制定出台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进一步加强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等实施意见文件,为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政策支持。三是机制创新。创新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联动工作机制,在县婚姻登记中心成立“翕事堂”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在县法院成立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服务中心(“翕事堂”调解室),累计受理化解各类婚姻家庭纠纷近3000起,促成近1800对夫妻破镜重圆,使双方当事人、老人及小孩回归正常家庭生活。今年4月印发《歙县开展“驻村夜访”之“五长访三生”专项走访包保帮教行动工作方案》(歙办〔2024〕18号)文件,在全市首创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逃学、厌学、疑似辍学、失学的跟踪排查和包保帮扶闭环工作机制。
(二)强化阵地建设,家庭教育公共指导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一是突出学校协同育人主阵地。全县64所学校成立家委会和家长学校,61所学校完成家委会临时党支部组建,成立临时党支部67个、推选党支部委员259名;各中小学及幼儿园全部成立年级或班级家委会,运用校园网站、微信交流群等打造家校互动“互联网+”阵地100余个;建设学校心理咨询(辅导)室46间、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103名,为学生、家长提供中高考考前心理辅导。二是依托乡村社区建阵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点、儿童之家等场所,全县182个村10个社区100%建成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首批试点丰乐、渔梁、新路社区打造共建共享+儿童友好之家,服务社区儿童近3万人次。推动建立练江幼儿园、歙县家风家训馆等5个家庭教育创新实践中心,多形式开展亲子实践、家教指导、心理健康辅导、法治宣传等活动。依托妇女、儿童之家助力“双减”教育,开展寒暑假托管、家庭教育十问十答与防溺水安全教育、“小传承人”走进非遗大课堂等活动180余场。三是联合多方力量护阵地。组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中心等维权阵地,打造群众身边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向歙县首批12名公益家庭教育宣传团成员颁发聘书,一批政法干警担任辖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学生提供常态化“送法进校园”法律服务。通过培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教师队伍、组建“五老”讲师团等家庭教育志愿者队伍,进一步推动了我县家庭教育公共指导服务体系的构建。
(三)丰富活动形式,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共识不断凝聚。一是开展主题宣讲。各学校、单位结合家风家教主题宣传月、家庭教育宣传周、“六一”儿童节、法治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让“立德树人”家庭教育理念走进广大家庭、融入日常生活。如2022年以来,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举办家长会或家长培训讲座400余次;开展“家长开放日”“家长进课堂”等特色活动1000余场次;组织研学旅行、“悦读黄山·书香徽州”亲子阅读等亲子共育活动700余场次。县妇联开展“亲子共阅读 书香润大地”亲子阅读20余场次;举办家庭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11场次。县关工委牵头多部门以“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为主题,开展“五老助力好家教好家风”等各类活动264场次,接受教育家长达2.44万人。县科协组建“智爱妈妈行动”科普惠民志愿服务队,2022年开展“心学堂”家庭教育公益科普巡讲40余场次,举办“心灵廊桥”线上线下公益科普讲座80余场次,受众8万余人次。“心灵廊桥”科普项目获2022年度“长三角优秀科技志愿服务项目”荣誉。二是实施正向引导。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评选“五好家庭”、创建“绿色家庭”活动,推选表彰一批家庭先进优秀典型,把好家风送入寻常百姓家。经常性开展“优秀家长”“好家长”评选表彰,组织优秀家长代表进行育儿经验分享,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注重关爱保护。县妇联牵头实施“春蕾计划”、结对助学、“99腾讯公益”、爱心妈妈结对帮扶等活动,做好留守儿童与困境儿童关爱工作。团县委组织返乡大学生、省内外高校学生开展“行知学堂”“七彩假期”托管活动,为所在地留守儿童提供生活照顾、学业辅导等爱心服务。公、检、法、教育、民政等部门深入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通过发布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等方式,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共同守好未成年人保护最后一道防线。如县法院近三年共发出400余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及5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县检察院2023年制发家庭教育令15份、监护督促令10份,并牵头落实观护帮教基地建设,合力挽救涉案未成年人重塑人生价值观,以自食其力劳动者的身份重新回归社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实效有待提高。调研发现,各类学校普遍重视家庭教育宣传工作,因地制宜搭建家庭教育活动平台,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行之有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或相关实践活动。相对学校而言,社区(乡村)家长学校的宣传工作谋划明显不够,图书馆、文化馆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普法宣传、指导服务的实践活动偏少。总体上全县家庭教育宣传仍存在宣传氛围不够浓厚、覆盖面不够广、宣传效果不够明显等问题,全社会对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的知晓率不高,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广度和深度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二)体系建设存在短板弱项。一是县妇儿工委作为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的法定机构,目前其办公室的机构设置、人员力量明显不足。二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规范和评估规范尚无统一标准,也无统一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导致相关工作的系统性和规范性大打折扣。三是专业化师资力量、社会化家庭教育服务机构与现实需求严重不匹配,仅依靠现有的家长学校,难以满足目前家庭教育工作需求。四是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相关工作经费未列入财政预算,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项目未列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家庭教育促进工作的开展。
(三)家长主体责任亟待强化。一是教育焦虑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家长更多把重心放在学科教育和应试教育上,“重智轻德”和“重身体健康、轻心理健康”的倾向广泛存在。二是虽然法律已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承担主体责任,负责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但现实中,一些家长认为养育是家庭的事,教育是学校的事,把对孩子的教育完全抛给学校;一些家长教育观念落后,对孩子教育缺乏爱心耐心,信奉棍棒教育,家庭教育的盲目性、随意性较大;一些家长忽视自身品行修养,不注重言传身教,示范不明不正,造成孩子品行不端;三是留守儿童、单亲儿童、隔代抚养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普遍缺少父母陪伴,缺乏亲情呵护与完整的家庭教育和监管,大多数存在感情缺失、心理失衡、道德失范、手机依赖、厌学逃学等突出问题。因家庭监护缺失、家庭教育缺位而导致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身心受到伤害的极端事件时有发生。
(四)家校社协同机制需要加强。一是家长在家校合作中普遍呈现被动参与的状态,参与积极性不高。家校联系以学校、教师为主导,多为教师向家长反映孩子在校问题,家长主动和教师或其他家长探讨、交流较少。二是各类学校虽已建立家长学校、家委会,但组织开展服务的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一些学校反映,教师受教育教学等影响,其开展家庭教育工作的精力不足、专业能力水平也难以为家庭教育提供系统指导服务。三是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还不充分,影响了家庭教育公共服务的覆盖面、精准度和实施效果。四是特殊群体的关爱还需加强。调研中发现,对有特殊需求和留守困境未成年人、涉案失管未成年人等家庭教育的实施难度较大,提供指导的专业力量尤为缺乏。特别是针对涉案失管未成年人,教育矫治专门学校的建设显得尤为迫切。
四、意见与建议
(一)强化法律宣传,营造家庭教育新时代法治宣传氛围。一是站在家庭教育既是家事,更是国事的政治高度,把家庭教育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列入“八五”普法重点,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二是优先把《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干部、企事业单位普法学法年度计划,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三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关部门、机构普法活动,组织好对家庭教育等法律法规中重点条文的宣讲解读,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心理特点,编印易学易记的家庭教育指导读本,更好满足各类家庭家长、儿童对家庭教育的个性化需求。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发易于接受、便于互动、科学有效的网络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和短视频,促进家庭教育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四是深化拓展家庭教育阵地建设,建议在丰乐河滨江公园等深受儿童喜爱的玩乐场所植入家庭教育主题元素,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着力营造争做好家庭、涵养好家教、培育好家风的新时代法治风尚。
(二)加强机制保障,补齐家庭教育考核评估短板。一是严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实我县妇儿工委办人员力量配备,切实担负《家庭教育促进法》赋予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职责,促进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妇联教育部门主导、相关职能部门协同参与的家庭教育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作用发挥。二是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与我县未成年人数量相匹配(如采取人均多少元方式测算)。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扶持专业综合帮教和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等社会化组织发展,引导和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促进工作。四是建立科学有力的家庭教育督查考核机制、监测评估制度等,准确、及时“把脉”全县家庭教育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做到示范引导与检查督促双向发力,推动我县家庭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协同育人,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持续抓好学校主阵地建设,提高监护人的家庭教育能力,及时了解子女心理的成长变化,共同商讨教育子女的策略和方法,共同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二是积极探索我县家校社合作新模式,立足各类家长学校、家庭教育创新实践基地、“翕事堂”等婚姻家庭纠纷调解阵地,汇聚社会各方力量,搭建学校、社区(乡村)、家庭三方沟通交流平台,为家长提供优质精准指导服务,帮助家长依法带孩。三是鼓励支持家庭教育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着力培养一支专业化队伍,高质量服务家庭教育促进工作。四是切实做好各类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学生包保关爱帮教工作。重点聚焦“特异体质(含特定疾病)、特别情绪(含心理异常)、特殊群体(含特殊家庭)”等特殊未成年人群体,滚动排查摸清其底数及家庭状况,一对一或多对一全覆盖精准施策,适时提供专业化心理疏导和个性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做好分类矫治,为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铺路搭桥。
(四)切实履行职责,有效发挥家庭教育工作合力。一是压紧压实各单位家庭教育促进的法定职责,以清单化统筹推进法律法规和“两个规划”全面落地。二是健全会商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工作联动和协作配合,加快形成信息互通、工作互促、经验共享的家庭教育工作合力。三是将依法履职与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等工作有机结合,在法律实施上再加力,加强以案说法、以案示人、以案警人,以执法促教育,把素质教育的理念、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落到实处。四是聚焦家庭教育中家长的主体责任落实,家校社联动共促,把法律规定切实转化为家长的自觉行动,引导家长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有效监护、正确教育,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