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审议意见
(2022年第2号)
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黄利华同志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县委审计委员会专题听取了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县政府专题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县审计部门积极跟踪督促整改,各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就下一步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要确保改到位、改到底
县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针对审计查出问题,明确相关乡镇和部门整改主体责任,确保改到位、改到底。各被审计单位和乡镇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被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明确部门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逐项对账销号;对问题的整改要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剖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审计部门要强化审计监督职责,持续开展审计整改情况“回头看”。注重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审而不改、屡审屡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要科学编制、精心组织
针对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慢、资金结转多问题,各乡镇和县直重点部门要结合“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超前谋划一批重大项目,并争取列入国家及省市级项目库。对已入库项目要抓紧做好项目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一旦资金下达即组织实施。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资金直达项目要求,及时下达资金预算。要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落实项目牵头单位责任,各项目实施属地乡镇和资金管理单位要相互配合,避免管资金和管项目之间形成“两张皮”现象,努力破解资金等项目难题。县发改、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在招投标管理和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发挥监督职能,强化合同管理,对擅自延长合同工期的或项目已完工逾期不进行竣工验收的施工单位要坚决给予信用惩戒。县审计部门要对重大工程项目造价及资金使用进行跟踪审计监督。对按最低价中标的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控制项目变更,对项目工程质量、造价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三、财政预算资金管理要向深化改革要绩效
县财政部门强力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对长期无法实施或项目完工而有结余的资金要及时清理予以收回。要按照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体系要求,足额安排预算。要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与预算安排挂钩,提高财政预算执行率。
请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在二个月内报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
歙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