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歙县2021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意见
根据《预算法》《监督法》《安徽省预算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和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7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大财经委主任王逸带领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深入审计局专题听取审计工作汇报,组织县财政局等单位召开座谈会,全面了解我县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县人大财经委员会对《关于歙县2021年决算情况和2022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21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我县2021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1年,县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4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比上年同期12.91亿元增长8.8%,加上级补助收入19.05亿元、转贷地方政府债券收入4.97亿元、上年结转0.7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调入资金4.09亿元,县级预算总收入44.36亿元。县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7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5.8%,比上年同期40.06亿元下降3.2%,加上解上级支出0.2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92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49亿元,支出合计43.43亿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0.93亿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与今年初向县十八届人大一次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4331万元。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今年初向县十八届人大一次报告的执行数相比,增加114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4亿元,占预算7.36亿元的100.7%,比上年同期增长18.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5.08亿元,比上年同期14.1亿元增长7.0%,年终结转0.79亿元,与年初人代会报告数相差0.12亿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12亿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6.95亿元,支出16.41亿元。收支结余0.54亿元,滚存结余8.76亿元。
(四)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末,县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8亿元,专项债务24.7亿元。政府债务率为112.3%,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县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以内。
财经委员会认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县上下面对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双重压力,县政府及财税等部门认真落实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强化绩效管理,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持续加大“三保”支出,特别是增加支持和改善民生方面的重点支出,强化债务风险防控,有力支持了全县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收支目标,财政决算情况总体较好。
二、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县审计部门按照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结合人大监督重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开展审计工作,工作做得实,问题把得准,对我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资金的审计报告,客观反映了我县财政预算及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提出的审计建议有较强的针对性,切实可行,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职责。
根据调研情况和对县级决算的初步审查,结合审计工作报告,财经委员会认为,2021年我县县级决算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我县2021年县级决算。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财经委员会也指出了2021年度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执行不够规范,决算数与预算数仍有差异,部门决算质量不够高;二是预算支出不够合规,部分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三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财政支出只增不减,可用财力不足,部分社保基金当年收不抵支;四是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偏低,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政府投资项目要素制约未能有效破解,推进较慢,造成项目资金沉淀。审计复审政府投资项目查出问题较多,审计核减金额较大、项目资金存在流失风险。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针对2021年财政决算反映的问题,财经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增强预决算意识,提高预决算编制质量,从源头上减少预决算差异。财政部门要对现有的支出标准进行梳理,及时调整和完善基本支出供给政策,细化年初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县直各单位要强化预算约束意识,提高工作计划性和前瞻性,科学谋划项目,细化部门收入、支出预算,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切实缩小预算和决算之间的差距。对历年预决算审查中提出的共性问题,县财政局和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加以解决。
(二)积极培植厚植财源,努力实现收支平衡。财税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争取更多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政府债资金。不断培植税源,摸清税源底数,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及时上缴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同时,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压缩一般性预算支出;盘活各类存量资金,清理整合各项专项资金,规范结余结转资金,不断提升财政基本保障水平和统筹能力,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审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重大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点资金使用和国有资产管理的审计监督,充分发挥大数据审计优势,加强对预算支出和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分析,及时揭露违纪违法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审计与财政、监察等部门工作联动,增加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强化责任意识,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审计部门要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原因深入分析,加强对屡审屡犯问题的整改督办,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加大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绩效约束机制,加强绩效管理。要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要细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要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选取部分重点项目支出交由具有合格资质的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做到评价更具客观性和公正性。县财政局要加大评价结果应用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的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相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机制,开展对重点民生领域、群众关注度高、或者上年决算审查偏离度大的项目进行财政绩效跟踪再评价工作,使政府财政公开更全面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