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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情况报告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4-11-08 09:15信息来源:歙县人大办 作者:歙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4年第7

 

202410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水利局局长金自立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推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乡村全面振兴新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生命健康需要相比,还存在着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投入不足、工程建设管理和建管衔接仍有短板、农村供水工程安全运行能力薄弱等问题和不足。为此,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严格按照城市管网延伸解决一批、建区域规模水厂解决一批、半山腰小型集中工程和分散工程改造提升解决一批、山上小型分散工程改造和维修养护解决一批思路,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发改、水利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谋划,建好项目库,确定年度建设计划,进行动态管理。加快制定实施《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推进城区自来水管网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新建乡镇区域水厂兼并小散工程实现集中供水规模化。高度重视项目前期设计、招投标和施工建设管理,做到建一个、成一个。

二、坚持建管同步、试点推广,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管。落实先建机制、后建工程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要求,尽早实施《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管理体系。加快组建县农水公司,承接城乡供水一体化资产,负责城乡供水一体化运营管理,实现农村供水规范化运行、标准化管理。做好乡镇四统一管理模式衔接归并,探索原有农村供水运营主体有序退出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县域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统一服务。加强智慧农水系统的建设,打造从水源到终端用户使用等环节的监测、监控、监管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推进统一管理、统一运行、统一维护,实现城乡居民共享优质供水。

三、坚持从高标准、从严规范,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完善供水工程体系布局。严格执行《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通过实施城市管网延伸、区域规模水厂建设发展规模化供水和小型工程规范化建设改造,到2025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工程覆盖农村人口比例进一步提升。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落实《关于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规模化和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划定和规范化治理。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完善配齐规范运维净化消毒设备,落实规模水厂水质自检和小型工程水质巡检,水利、疾控部门按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实现农村供水水质达到优质水平。提高管护服务能力。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提高供水服务水平,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切实保障农村供水安全高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水利、发改、财政、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卫等部门联动机制,加强配合协作,做好政策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加大资金投入。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用好专项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水库移民扶持等政府资金。同时,采取金融信贷、吸引社会资本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工程建设资金。落实支持政策。自然资源、林业等部门要依法依规开通涉及工程审批的绿色通道,落实国家及省级支持农村供水工程优惠政策。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按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推进工程建设,加强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监管,开展年度项目建设考核评估,更好促进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