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全县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培育情况报告的意见
2024年第9号
2024年10月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局长汪璟峰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县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培育情况的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充分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和周边地区发展相比,尚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创新主体地位尚需增强、政策导向机制有待完善、人才要素制约依然存在、创新服务能力仍需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快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培育和发展,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聚焦“政策引导”。要坚持规划引领。结合当前“十五五”规划编制前期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总体设计和统筹安排,制定好“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要突出氛围打造。充分调动“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两方面积极性,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及评估,帮助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要加大科研投入。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争取我县科技研发经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尽快达到全省平均水平。要优化财政投入。有效整合财政科技资金,加强绩效监督,增强财政投入放大效应。建立支持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预算稳定增长机制。完善税惠政策助企走好创新路。要强化金融支撑。统筹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大力发展科技金融,完善优化园区贷、科技贷、天使资金等金融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共同投入科技创新。
二是聚焦“总量壮大”。要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围绕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技术制造业产业,加大产业链招商和新兴产业招引力度。建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探索“科技创新券”等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扶持,壮大群体规模。要实施高企倍增计划。加快推进 “双倍增两清零一提升”工作,完善高企梯次培育机制,实施“一企一策”帮扶,完善科技专员制度,推进高企“量质”齐升。要增强企业内生动力。健全企业创新政策体系,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不断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成果应用等方面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激发企业自我创新动能。
三是聚焦“人才引育”。要高质量引进高层次科技人才。结合县域实际和产业发展需求,逐步完善产业人才专项引育政策。大力实施“迎客松英才计划”,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支持企业自主引进和认定人才,尤其通过博士入企、科技副总、产业教授、人才飞地、揭榜挂帅等一系列柔性引才措施,拓展引才引智渠道。要多路径培育科技创新人才。完善“需求清单+人才”定制模式,常态开展大学生来歙实习、博士挂职实践等工作。大力实施“徽商回归”工程和“旅外人才家乡行”活动,吸引创新创业人才落户歙县。加强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要全周期贴心服务留住人才。健全人才分级分类服务体系和政策配套体系,实行人才服务清单化、服务力量社会化,构建覆盖子女就学、家属就业、安居保障、便捷医疗、旅游休闲等全周期优惠服务,不断优化企业用才留才环境。
四是聚焦“平台培育”。要推进科创平台提档扩量。加大对现有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支持现有平台提档升级,加强同省市科技部门的联系衔接,积极争取建立一批省级企业研发中心、省级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企业创新联合体。有效整合园区企业实验室资源实现平台共享。要推进孵化载体多元发展。鼓励园区、行业领军企业、大中型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等单位建立创新创业孵化载体,构建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基地”全生命周期创新创业链,在全县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要推进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聚焦产业发展和现实需求,集中力量在重点产业上布局建设高层次研发平台,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完善产学研用一体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政策链“五链”协同,实现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重视解决企业项目落地“部门拉锯”现象,完善政府“一揽子”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