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歙县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限额及县级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年4月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歙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和县财政局有关议案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县政府对2022年新增地方债务限额63095万元、新增财力性补助6506万元,2021年结转资金17240万元等资金的安排意见,并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人大常委会建议:一是新增地方债务限额项目要符合省财政厅有关专项债券使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专项债资金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二是专项债项目要超前谋划,建好项目库,县财政、发改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论证评估,对于新开工项目要做到债券资金分配下达后就能组织实施。三是县政府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地方债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资金闲置,发挥地方债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