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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歙县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限额及县级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的决议

发布日期:2022-05-09 16:30信息来源:歙县人大办 作者:歙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2429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次会议通过)

 

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次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歙县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县级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和县财政局有关议案的说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决定批准这个议案。

县人大常委会同意县政府对2022年新增地方债务限额63095万元、新增财力性补助6506万元,2021年结转资金17240万元等资金的安排意见,并相应调整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

县人大常委会建议:一是新增地方债务限额项目要符合省财政厅有关专项债券使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将专项债资金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等领域。二是专项债项目要超前谋划,建好项目库,县财政、发改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论证评估,对于新开工项目要做到债券资金分配下达后就能组织实施。三是县政府要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地方债项目实施和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避免资金闲置,发挥地方债拉动有效投资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