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近日,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题调研。
调研发现,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围绕宣传教育、设施建设、专项整治、执法监管等关键环节扎实推进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存在车辆属性界定模糊、管理依据不够统一,设施建设与供需矛盾突出、补短板任务艰巨,执法监管存在瓶颈、全链条管控效能不足,安全意识仍需提升、协同治理有待加强等问题。
为此,调研组建议:一要强化设施保障,破解供需矛盾。探索建立“政府补贴+小区自筹+社会资本”多元经费保障机制,将充电设施雨棚建设纳入创城经费重点支持范围。加快基础设施补短板,缓解潮汐式需求压力。二要科技赋能执法,提升监管效能。深化“无人机+”执法模式,安装智能监控设备,自动识别“飞线充电”“违规停放”并报警。建议省人大及时修订《条例》,将公共区域“飞线充电”纳入禁止范围,明确执法主体与处罚标准。三要深化协同联动,凝聚治理合力。建设电动自行车“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实现车辆登记、销售信息、违法记录、充电数据等跨部门实时共享。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整治“飞线充电”、非标车辆上路、非法改装等突出问题。建立“销售台账——登记上牌”数据比对机制,对销售非标车辆、伪造合格证等行为实现溯源追责。四要加强综合治理,构建长效保障体系。加强新兴业态监管,明确共享单车的监管主体,严格监管。推广保险保障机制,通过财政补贴降低保费,引导群众自愿参保,增强事故赔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