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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程文国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2 16:56信息来源:歙县人大办 责任编辑:歙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314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任命:

    程文国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汪朝亮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深渡人民法庭庭长;

    谢建徽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

免去:

    程文国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王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潘  印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建徽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深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凌军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职务;

    洪声润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局(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