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程文国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3年1月4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任命:
程文国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
汪朝亮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深渡人民法庭庭长;
谢建徽同志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
免去:
程文国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王村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潘 印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谢建徽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深渡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吴凌军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主任)职务;
洪声润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庭)副局(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