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谢建徽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3年3月27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
谢建徽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凌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 刚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余晓韵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姚 生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审判员职务。
2023年3月27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
谢建徽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凌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 刚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余晓韵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姚 生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审判员职务。
谢建徽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凌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 刚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余晓韵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姚 生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审判员职务。
2023年3月27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
谢建徽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凌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吴 刚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余晓韵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姚 生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