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成辉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2023年8月30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任命:
吴成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杞梓里人民法庭副庭长;
叶继立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汪仕军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汪焕良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汪淑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张 骏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建成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胡亲华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姜 敏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蒋林凤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程 辉同志为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免去:
徐 泾同志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