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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叶义洋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7 09:18信息来源:歙县人大办 作者:歙县人大办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4326日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任命:

叶义洋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副主任);

马雪瑞同志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