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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方锦卫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12 08:36信息来源:歙县人大办 作者:歙县人大研究室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202479日歙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命:

方锦卫同志为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江晓晖同志为歙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

免去:

江晓晖同志的歙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程小东同志的歙县人大常委会农业与农村工委主任职务。